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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2015年04月17日 10:29  点击:[]

毕业实习教学是专业培养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方式。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实习教学管理,提高实习教学质量,依据本科教学培养目标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实习目的和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使学生通过实习,了解社会,接触实际,巩固专业理论、知识、方法和提高实际操作技能,达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确立牢固的专业思想。

1.通过实习,进一步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提高运用所学专业理论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通过实习,培养调查研究的能力,为撰写毕业论文(设计)打好基础。

3.通过实习,提高思想素质,巩固专业思想,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

二、毕业实习教学计划

1.毕业实习教学计划是专业培养方案的有机组成部分,由各学院制定,教务处负责审定和管理。毕业实习教学计划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原则、要求和程序同步进行。在专业培养方案中应对实习的内容、时间、学分的分配、教学进程等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安排,以便实习教学的组织与安排。

2.按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本科学生在校期间,安排一次毕业实习,一般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时间一般为八周。各学院应根据本科专业培养目标,结合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全面系统地进行专业内容的实习。

三、毕业实习大纲

1.毕业实习大纲是根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实习业务范围的教学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实习教学文件,是组织实习、进行实习考核和对实习教学质量进行考评的依据。

2.毕业实习大纲应按专业分别制定,各专业方向的实习要求可以包括在专业毕业实习大纲中。毕业实习大纲应阐明实习目的、实习内容、实习计划、学分、实习形式、实习纪律、实习的具体要求及实习的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3.学生应按毕业实习大纲要求完成实习。

四、毕业实习形式

1.毕业实习采取基地集中和适当分散两种形式。

2.学院应确保每个专业都有一定数量的实习基地,在实习基地和实习协作单位实习的学生数不低于该专业实习总人数的70%

3.分散实习的单位必须是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内容比较齐全的单位。采用分散实习的学生应将实习单位联系情况反馈表及时报所在学院。

五、毕业实习的组织领导

1.毕业实习教学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学校教学委员会负责全校实习工作的决策和指导;教务处负责全校实习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学院负责各专业实习教学的制定和实施。

2.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毕业实习教学管理制度,审核各学院的实习计划,协助各学院专业实习基地的建设,检查和督促计划的实施,组织考核评比,通报实习工作信息,协调全校的实习工作。

3.学院具体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实习的领导和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制订本学院的实习规划和实习教学管理制度;负责校内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制订实习计划并组织计划的实施;做好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及思想工作,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对实习学生进行实习鉴定和成绩评定;总结本学院实习工作经验。

    六、毕业实习指导

1.各学院应选派业务熟悉、经验丰富的教师来担任实习的指导教师(可由综合导师担任),指导教师对实习工作全面负责,并按照实习大纲的要求指导实习。

2.各学院可适当选聘一些实习基地、其它实习单位有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实习指导老师。

3.学院的实习指导教师主要职责是:

1)根据实习教学计划、实习大纲、结合实习单位的具体情况,拟订实习进度安排。

    2)负责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对学生进行安全、保密、劳动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协助实习单位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3)会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的实习,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掌握实习进度。

    4)会同实习单位的指导教师指导和批阅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作业、实习手册,并提出建议成绩。

5)加强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沟通与联系,及时汇报学生的实习情况,加强管理,确保学生实习任务的圆满完成。

七、学生毕业实习要求

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令、法规,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安排,增强专业思想,加强政策观念,以良好的状态和饱满的热情投入实习。

2.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因故不能出勤者,应提前向指导老师和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请假。对无故不参加实习者按旷课论处。

3.虚心向实习单位的同志学习,与实习单位的同志搞好团结,积极参加所在单位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实习期间,应按实习大纲的要求,认真实习,做好实习记录,完成学生实习手册,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

八、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

1.实习成绩按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记分,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环节的学分。

2.实习成绩确定的具体方法是:学生参加校外实习,由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意见,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初评意见、实习表现、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的情况,提出建议成绩,由学院审定;学生参加校内实习,由实习指导教师提出初评成绩,报学院审定。

3.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九、毕业实习经费管理

实习经费由教务处按照学校的统一标准和各学院的实习学生人数核定,由各学院包干使用。

十、毕业实习档案管理

各学院应把实习过程中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档。

1.各学院按专业存档如下文件和材料:学校实习工作通知、重要的实习会议记录、实习计划、学生实习大纲、实习基地建设协议书、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登记表、实习成绩登记表和实习工作总结等。

2.学生的实习手册、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由各学院负责归档保管。

3.实习结束后,各学院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实习计划、实习成绩登记表和实习工作总结报送教务处。

十一、其他

1.艺术类专业的毕业考察、其它类专业的阶段性实习等,相关学院应结合专业的特点参照此规定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

2.本规定自2007级开始执行。

3.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附: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参考标准

 

一、优秀

能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全面、系统的总结;能很好地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二、良好

能较好地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全部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较全面、系统的总结;能较好地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三、中等

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能对实习内容进行总结;基本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和解决;实习态度较端正,实习中无违纪行为。

四、及格

能基本完成实习任务,达到实习大纲中规定的基本要求;基本能对实习内容作总结,但不够完整、系统;基本能运用学过的理论和方法对某些实际问题加以分析;实习态度基本端正,实习中虽有一般违纪行为,但能深刻认识,及时改正。

五、不及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作不及格处理:

1、未达到实习大纲规定的基本要求者;

2、实习过程中弄虚作假者;

3、未参加实习时间超过全部实习时间三分之一以上者;

4、实习中有严重违反实习纪律者。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专业教学方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科教学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全面检验学生综合素质与综合能力的主要手段,是认证学生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和基本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地、创造性地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较为复杂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个环节的实际锻炼,初步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设计工作的初步能力。具体包括:

1、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独立分析、方案论证、调查研究的能力。

2、培养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和文献检索与利用、资料信息获取和分析的能力。

3、培养学生实事求是、谦虚谨慎、严肃认真的科学作风和刻苦钻研、顽强奋发、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4、培养学生撰写论文(设计)或设计说明书的能力以及开题报告、论文(设计)答辩的口头表达能力。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要求

1、内容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针对当前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包括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力求体现科学性、思想性和实用性,有利于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质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应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反映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毕业论文要求达到:主题明确、观点正确、材料翔实、论证有力、层次清楚、文字通顺。每篇毕业论文字数一般不少于8000字。

毕业设计要求达到:构思新颖、设计科学完整,有一定的先进性和较强的实用性。毕业设计报告一般不少于25页(400字/页),并附有全套程序。

3、程序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必须循序渐进,遵循学校统一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符合基本的程序要求。主要程序包括:(1)论文(设计)的选题,(2)论文(设计)的开题,(3)论文(设计)的撰写,(4)论文(设计)的评阅,(5)论文(设计)的答辩,(6)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4、时间要求

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培养方案的安排进行,一般安排在最后两个学期,原则上要求学生必须完成或即将完成修读专业毕业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才能申请进入毕业论文(设计)阶段,从选题到结题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6周,其中必须安排4周独立撰写时间。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原则上安排在最后一个学期。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领导

1、毕业论文(设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二级管理体制,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宏观、目标管理,各学院负责安排本部门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定计划,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教务处负责制订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范;制订学校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检查,开展全校性毕业论文(设计)评估工作。

3、各学院负责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具体工作。包括审定本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落实指导教师;成立答辩委员会;制定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的措施;组织中期检查;组织“二级评阅”;领导和检查答辩工作;总结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4、各学院应拟定本部门毕业论文(设计)教学方案,包括选题指导思想、各类课题应完成的教学要求、指导教师力量配备以及对学生的全面培养所采取的措施等。

5、各学院论文(设计)答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管理本部门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该委员会由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三、毕业论文(设计)环节内容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选题必须符合本科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体现对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要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选择相关领域内有现实价值、理论意义的课题或对某些学术问题进行探讨,以对学生的综合训练、能力培养起到较好作用。

2、选题要考虑学生的专业基础和实际水平,题目范围适宜,难易适度,应是学生在短期内经过努力能基本完成或者可以相对独立地做出阶段性成果的课题。同时要有一定的覆盖面,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训练。

3、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拟定,经教研室主任审定,报各学院批准,选题采用“双向选择”,最后由教研室主任确定。学生经申请可以自己提出研究课题,由各学院根据教师的指导力量进行安排。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不断进行更新,原则上每年至少更新三分之一以上的选题。

5、课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学生由于特殊原因确实需要更换原选题,在不影响毕业论文(设计)正常程序的情况下,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报各学院批准。

6、毕业论文(设计)一般为一人一题,两人以上合做一个课题时,要分别列出不同要求。

(二)开题报告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必须完成开题报告,未完成开题报告,不得安排论文(设计)写作。开题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论文(设计)选题的依据(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该选题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参考文献等);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内容及预期目标;论文(设计)的主要研究方案(拟采用的研究方法、准备工作情况及主要措施);论文(设计)研究工作进展安排等。开题报告格式由学校统一制定,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格式要求。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

毕业论文(设计)资料一般应包括:①封面;②摘要(中、英文);③关键词(中、英文);④目录;⑤正文;⑥参考文献;⑦附录(可选)。毕业论文(设计)撰写格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阅

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须通过“二级评阅”获得答辩资格,不取得答辩资格者不得进入答辩环节。“二级评阅”即先由指导教师评阅,再由非指导教师(由各学院安排)评阅。指导教师评阅不及格者,不取得答辩资格;非指导教师评阅不及格者,报各学院审定,经认定为不及格者,不取得答辩资格。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1、各学院论文(设计)答辨委员会下设若干个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人数以3-5人为宜,成员应由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也可聘请外单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参加我校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答辩小组在答辩前,应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文档、图纸及软、硬件成果进行验收,答辩时应根据课题涉及的内容及要求,以有关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为主,进行提问,按《浙江财经大学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基本程序》进行答辩。

3、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完毕,由答辩小组根据“二级评阅”意见及学生的答辩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学生成绩,给出评语,并对教务处下发的有关毕业论文(设计)表格认真、公正填写。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答辩小组成员间出现重大分歧时,由答辩小组组长提出倾向性意见报各学院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裁定。

4、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在校期间具有两次答辩机会,首次答辩不及格者可以申请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的时间不得迟于当学期学校放假前一周,具体答辩工作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5、毕业论文(设计)须独立完成,一经发现是抄袭、代写论文、雷同论文等情况,经各学院答辩委员会确认,按《浙江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6、学生申请以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的,另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生科研作品替代毕业论文(设计)办法(试行)》(浙财大〔201427号)。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实行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分制。

2、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先由“二级评阅”教师提出初步意见并写出评语,由答辩小组组织答辩后评定,最后由各学院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定,适当控制优秀的比例。

3、成绩评定应根据学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文献的收集和综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研究成果的学术价值及答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具体评分标准参见《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四、毕业论文(设计)对指导教师和学生的要求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1、毕业论文(设计)一般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有较高业务水平和科研工作经验、思想作风好、工作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为保证论文(设计)指导质量,每位教师指导论文(设计)的数量应适宜。

2、指导教师应抓住关键,及时指导,因材施教,严格要求,注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

3、论文(设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制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介绍参考书目,审阅学生的论文(设计)计划;指导学生拟订论文(设计)写作提纲。

3)向学生传授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技巧和撰写基本规范。

4)定期深入调查,解答问题,作好指导纪录。

5)审阅论文(设计)初稿,指出不足,指导学生进行修改,写好正稿。

6)对所指导的论文(设计)提出评分意见,写出评语初稿。

(二)毕业论文(设计)对的学生要求
  1、学生应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重要性,学生本人应对工作的质量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面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争取优异成绩。

2、学生在确定选题后,都应结合毕业论文(设计)课题进行必要的参考文献阅读和外文阅读,向指导教师提呈调查研究提纲,查阅、收集、整理、归纳资料。

3、学生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编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列出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所采取的方案与步骤,认真做好论文提纲。

4、学生应主动接受教师的检查与指导,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工作进程,听取教师对工作的意见和指导。

5、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应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树立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严禁抄袭。

6、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应交回毕业论文(设计)的所有材料,对设计内容中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学生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对外交流或转让,并协助做好归档工作。

五、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一)毕业论文(设计) 的检查

1、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教师指导情况,课题安排、开题工作的落实和进展情况。

2、检查学生的学习态度、工作进度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3、每届毕业论文(设计)阶段工作结束后,学校将组织教学督导组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管理

各学院应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全部结束后,经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审定、各学院院长批准后,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审核汇总表,在规定的日期内送交教务处。

各学院从每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中评选出不超出10%入选校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库。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总结

为了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不断提高论文水平,每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认真做好总结,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教务处。工作总结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况。

2、与往届相比,所作的主要改革尝试,具体做法及效果。

3、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是否达到教学要求,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

4、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改进情况。

5、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培养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情况。

6、从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反映出的教学质量情况、存在的主要薄弱环节及对教学工作的建议。

7、本届毕业论文的突出成果。

(四)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管理

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保管,归档按《浙江财经学院综合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其余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由各学院负责保管。

六、其它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附:

浙江财经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分参考标准

 

1、优秀

1)能综合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全面地、独立完成了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中工作认真负责。表现出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且在观点上有独特见解。

2)中心突出、论据充分、论证严密、内容有新意、设计合理,数据可靠,计算科学精确,条理清晰、语句通顺,有较强的表达能力。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答辩思路清晰,能正确、全面地回答有关问题。

2、良好

1)能正确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较好地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比较认真,并表现出有较好地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中心明确,论据较充分,观点正确、论证较严密且有一定的新意,设计较科学合理,层次较分明,文句基本通顺,数据及计算基本正确,有较好的表达能力。

3)答辩思路较清晰、能较好地回答有关问题。

3、中等

1)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基本上完成论文(设计)课题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毕业论文中的实际问题。

2)中心较明确、论据成立、论证过程的逻辑性一般,观点基本正确、设计基本科学合理,数据及计算基本正确,层次基本清楚,文句基本通顺,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3)答辩时,基本上能解答提出的问题。

4、及格

1)基本上能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基本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任务,并具有初步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中心基本能体现,论据基本成立,观点基本正确,论证一般,设计基本完整合理。

3)答辩时,能部分回答提出的问题。

5、不及格

1)没有掌握必要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未能达到毕业论文(设计)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差。

2)中心不明确,内容不完整,论证逻辑性差,设计不完整或不合理,文句不够通顺。

3)答辩时,概念不清,对主要问题无法回答。

4)有抄袭、作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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