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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学生证、校徽管理办法

2015年04月17日 10:53  点击:[]

一、学生证和校徽为本校学生的身份证明。新生报到后,学校教务处免费发给每位取得学籍的学生一本学生证和一枚校徽。学生在毕业、退学离校时应交回学生证、校徽。

二、学生领到学生证和校徽后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涂改、转借。如有违反,则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三、个别学生遗失学生证、校徽申请补发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学院办公室审查,教务处核准后,方可补发。补发学生证、校徽一般每学期办理两次,开学后第一周和期末考试前一周,遗失的学生证、校徽由学校统一办理登报启事。学生补办学生证、校徽须缴纳工本费和登报费。

四、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个学生遗失补发学生证、校徽、一般以一次为限,如再遗失,则不予补发。

五、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持学生证到学院办公室办理注册手续,加盖注册之章后,学生证才有效。

六、符合国家教育部、铁道部规定条件能享有火车票优惠的学生,在新生入学或在补办学生证时向学校教务处购买火车票优惠卡,费用由学生自理。学生入校后变更家庭住址或父母在家庭住址以外工作的,需出示家长单位证明,方可修改乘车区间。并由学校在修改处盖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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