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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教学制度的建议的回复

2011年06月30日 09:15  点击:[]

寄信人信息

刘芬<liufen0101001@163.com>

收信时间

Tue, 28 Jun 2011 22:24:32

主题

关于我校教学制度的建议

处理时间

2011-6-29

来信内容:

 

老师您好,不好意思打扰到您,但是请您听我讲完。。。

关于我们学校考试制度问题,首先我要说的是我们学校的考试确实很规范很严格,这对公平的考试是很有利的。但是

有一点忽略了,我们学校的考场规则中说道:考生十五分钟未进入考场的禁止进入,作旷考处理。而且旷考是不能参加补考或者是缓考的队列,但是里面不是所有的学生都会是故意旷考,往往都是有原因的,但是制度却扼杀了这些学生的希望,没有什么老师的关系,苦苦哀求老师给予缓考的机会,最后却是换来老师厌恶的表情,走出老师办公室的时候,老师狠狠地把门关上了~~~~

为人师表的老师在那刻彻底让我心碎~~~~·

 

我知道制度,我们都应该照着制度来进行着我们的生活,我们的考试。但是为什么制度不试着变得人性点变得灵活点,这并不是要亵渎制度,只是在制度上贴点人性。旷考或许对于一个无所事事的学生是无所谓的,但是对于一个热爱学习,对成绩很重视的人来说是天大的打击,为什么不变得通融点,给不是故意旷考的同学一个机会~~

 

 

办公室回复内容:

 

同学:

        你好!我是校长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来信收悉。我们已将你反映的问题转交学校教务处,以下为教务处回复:

根据我校考场规则的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允许参加考试,成绩作旷考处理,而旷考不得参加补考和缓考。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以及其他兄弟院校考试等相关制度都是如此规定。

学生应学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应该在违规情况下经老师耐心解释后继续“苦苦哀求”,影响老师的正常工作。

如果当老师在一些言谈举止上让你产生误解,表示歉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加以改进和提高。

 

感谢你的来信。

  祝

学业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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