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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2012年05月21日 08:51  点击:[]

各单位:
2012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2012届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户籍迁出工作,保证毕业生顺利派遣,现将有关户口迁移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先下后上的要求,凡户口已迁来我校的2012届毕业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均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本科毕业生考取我校研究生的在毕业时先办理下户手续,与其他毕业生一样领取户口迁移证,待当年九月新生入学报到时,再将户口迁移证交保卫处重新入户。
二、2012届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含肄业、结业、退学),由学校统一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各单位应将毕业生信息整理成表格,交给学校户籍管理老师。字体大小请用四号仿宋。
三、在本市,除萧山、余杭落实工作的,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如果迁往老家或其他省市工作单位的,迁往地址必须到二级市,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南京市、上海市浦东区。
四、学校统一迁出后,个别同学单独办理户籍的。回原籍: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落实工作单位的:必须持有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复印件);本人直接到白杨派出所办理。
五、毕业离校时户口必须随本人迁出。因特殊原因需暂时将户籍保留在学校的(参军、志愿者),须由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报保卫处核准后方可暂时保留在学校,没有按要求办理相关留校手续的户口一律迁回到原籍。
六、请各毕业班按要求填好《浙江财经学院2012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名单》,转专业的同学,以现在所在专业为准,经班级辅导员签字认可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于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高伟庆老师确认后,加盖学生处公章于5月30日前交到大学生事务中心保卫处窗口,同时将电子表格发至保卫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bwc@zufe.edu.cn)填表时请务必将本班所有户口迁出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迁入地址等基本信息一一核对准确,以免造成户口迁移证上的差错。
七、发放《户口迁移证》:保卫处户籍管理老师将毕业生户籍迁移登记表整理后,到江干区白杨派出所户籍窗口集中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打印《户口迁移证》。请各班辅导员在规定的时间到保卫处户籍办领取《户口迁移证》并发放给每位同学。发放《户口迁移证》时务必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如有差错,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管理老师联系,由保卫处户籍管理老师负责到公安局户籍中心更正,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由当事同学自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具体时间保卫处将另行通知。

八、户口迁移证有效期40天,请同学们务必在有效期内办理户口落户手续,过期将无法正常办理户口落户手续。

九、户籍办理联系方式:电话:86735915 寿老师

地址:行政楼210

由于今年毕业学生人数多,《户口迁移证》办理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认真核实毕业生户籍信息,积极配合我们做好这项工作,我们将尽力做好服务。谢谢支持!

1、毕业生落户只能迁入单位、人才市场集体户或原籍家庭户,不能直接迁入他人家庭户;
2毕业生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手续的,学校不保留户籍,按迁回原籍办理;
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落户手续,《户口迁移证》逾期,需本人自行到派出所办理更改手续;
4、根据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毕业生户口迁移之后一般不再办理更改手续。因此,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址填写必须准确无误,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必须及时到迁入地公安部门或单位办理入户手续。
保卫处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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