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工程实施意见》(浙宣〔2004〕54号)精神,按照《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文件的要求,现就开展第四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五个一批”人才校内推荐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为德才兼备、业绩突出、发展潜力大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各界别具体要求参见《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选拔工作实施办法》(浙宣干〔2005〕27号)文件。第四批推荐选拔人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年龄要求为1960年1月1日后出生, 40周岁以下的要占一定的比例。对那些德才素质好、发展潜力大、近年来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在学历、职称上可适当放宽条件。担任厅级领导职务的人选一般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推荐人数
“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第四批拟选拔60名,我校推荐名额一名。
三、报送材料
1、人才推荐表和综合表。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在统一的电子模板填写人才综合表和推荐表。一个推荐表作为一个电子文件,文件名采用人选姓名;推荐人选汇总后填写综合表,文件名采用人选姓名,填写的时候注意,综合表有表1和表2,都要填写。
2、业务成果。每位人选须报送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作品1件(我校推荐人选属于理论类,作品形式为专著或论文)。
四、截至日期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为2011年3月28日。
各位推荐人按照要求将推荐材料报送校人事处。
联系人:柳仕莺;
联系电话:(0571)87557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