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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通知

2012年09月26日 17:48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校园路面车辆通行管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车辆校内行驶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确保学生在校园内的行走安全,现将校园道路通行线路作如下调整:
1、南门是机动车辆进出校园主要大门,北门机动车辆只进不出。东门上下班时间各开放一小时,以方便教职员工机动车辆出入。西门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消防车、救护车、邮政车、清运车等特种车辆除外)。
2、西大门至教学楼主干道花坛西端将设置障碍,禁止机动车辆通行。体军部及后勤公司教职员工车辆停在体育馆北面和东门口。
3、B教学楼与C教学楼之间道路西端设置障碍,禁止机动车辆通行,确保学生无车辆障碍的通行安全。图书馆或到C、D楼上课的教师车辆停在图书馆与C、D楼之间由北向南的通道上,到A、B楼上课的教师车辆停在B楼地下车库。
4、图书馆西侧与C楼之间(靠C楼南面)、东侧与财政学院教学楼之间(靠北面的丁字口处)设置障碍,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5、大客车由北门进,一律向东大循环绕行至南门广场,或由南门进,向东大循环绕行至北面停车场,以此彻底避开学生集中通行路段。
6、其它未设置障碍的通行线路不变。
二、为确保校园交通安全事故处理有法、有规可依,校园内已与近日完善车辆通行标志、标识:
1、所有机动车辆出入大门限速5公里/小时,在校园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超速行驶。
2、凡有通行标志、标识的地方,一律按标志、标识的要求,自觉让行或有序停放,禁止乱停乱放,严禁鸣笛。
3、对违反通行标志、标识规定的车辆,将对车主进行网上通报批评,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三、其他事项:
1、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对本单位、本部门使用的社会车辆(不论是常用、借用还是聘用的),要经常性地提醒和教育驾驶员安全行驶。
2、校外人员来校游泳的车辆一律从南门进出,车辆停放在西转盘以南至食堂之间的道路右侧停放。
3、本通知规定的有关事项从10月1日起开始实行,敬请广大教职员工自觉执行。
特此通知

保 卫 处

二0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上一条:财务处关于领取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学生实习、社会调查等校外活动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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