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 | 公开内容 | 公开目录 | 文件规定 | 公开指南 | 公共服务 
现在是: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公示>>正文
 

关于切实做好国庆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3年09月30日 08:05  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为维护“十一”期间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师生在祥和、安宁的氛围中欢度节日,现就切实做好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管理,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十一”期间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结合今年的国际减灾日(10月13日)主题,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防患意识。在关爱全校师生安全的同时,要加强节假日外出意外事故的发生,进行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值班。
二、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假前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地进行一次以治安防范、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杜绝违章使用电器,堵塞每个工作环节上可能出现的漏洞,消除隐患,确保部门内部的安全。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的部门,应及时起用,做好防范工作。
三、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部门的贵重物品、机要文件、印鉴等要妥善保管好;现金存放要严格遵照财务制度办理;因下沙远离主城区,天气变化多端,离开办公室一定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并督促学生在假前要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减少治安案件的发生。
四、假期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文明乘坐车、船、飞机;师生集体组织外出,要严格审批手续,二级学院、部门组织的必需经本单位的主要领导批准,跨部门、学院组织的必需事先报校保卫处备案。
五、要特别注意交通安全。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行人均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以切实维护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师生回家期间,应乘坐正规运营车辆,不乘坐车站外非法运营的车辆。
六、要提醒师生员工在家庭生活中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长假期间师生员工要注意劳逸结合;远离黄、赌、毒;要特别注意餐饮卫生;节日期间是街面犯罪的高发期,行车、走路要注意财物的保管和自身的安全。
七、加强国庆期间留校住宿学生的管理工作,相关部门要落实各项措施强化管理。严格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师生员工凭有效证件进出校门。各教学楼、办公楼管理人员要提高警惕,对校外可疑人员要及时报告。外事部门要做好外籍教师和留学生的管理和服务工作,了解他们的去向。
八、“十一”长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好值班。发现或接报各类突发性事件要及时报告,避免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确保校区的安全与稳定。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
下沙校区 87557110
中层干部值班室 86754788
保卫处
2013.9.29

上一条:关于开展全校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管理中心、优秀学生社团实践基地和优秀学生社团指导老师评选活动的通知 下一条:2013年校歌歌词征集大赛评审结果公布

Copyright © 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 邮政编码:310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