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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3年11月01日 08:38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促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规范、有序发展,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420号)要求,现将2012-2013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2-2013学年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完善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拓展深化主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规范依申请操作的办法,扎实稳妥推进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内容。

(一)组织机构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监审、工会等部门协调和监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

1.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有关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研究决定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党校办,党校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和督促落实。

3.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办主任、校工会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含硕士生)组成,负责对学校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以及信息公开形式、程序和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实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

4.学校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并有专人负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资料分类、整理、归档保管等具体工作。

(二)公开机制

我校除涉及国家秘密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学校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外,凡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与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都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并自觉接受监督。信息公开途径主要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执行。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2-2013学年,我校牢固树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理念,遵循确定内容、审查把关、公开实施等程序,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通过会议、公文、校园网、新闻媒体等形式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12-2013学年,仅在“信息公开”网和学校信息门户发布信息文档已达1000余份。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设立公开指南专栏,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递交相关部门。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应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

涉及上级或其他单位涉密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学校自身产生的涉密信息,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根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议结果,及时纠正学校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的偏差。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内设的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2012-2013学年,我校及上级部门均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报。

六、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经验

1.健全工作制度

学校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浙江省教育厅要求,以健全工作制度为着力点,始终把信息公开制度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1)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和细则,夯实基础,明确职责,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确保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建立校情通报制度,通过共事协商议事会,教职工代表会议,学生代表会议及校情发布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学校情况。对重大决策、重大问题、临时性工作以及其他需要随时公开的事务根据需要灵活、及时公开。

2.落实培训机制

学校领导非常重视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一是主要领导亲自批阅所有的相关文件,安排相关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信息公开工作会议及培训,会后听取参会人员汇报并落实相关工作。二是举办培训讲座两次,对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针对信息公开目录业务梳理、依申请处理、信息上传报送、系统操作使用等业务内容的培训,使队伍的业务素质不断提高,提升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

3.强化监督协调

2012-2013学年组织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两次,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之处进行自查与互查,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确保在工作实践中将信息公开贯穿于行政管理工作之中,与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同时把信息公开的考核纳入学校目标管理体系,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考核结合进行,对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因工作不力或失误,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对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

4.畅通反馈渠道

2012-2013学年,学校继续开通电子邮箱、网络、电话、传真、信函等信息反馈途径,充分重视信息公开的信息反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研究,及时解决,限期答复

(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实现了“零投诉”的工作目标,生源质量不断提升。2013年我校在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计招收本科生6097人,其中校本部共计招生3527人(其中包括高水平运动员17人,“三位一体”招生100人),东方学院共计招生2570人。在浙文理科招生中,我校最低录取分第一批文科647分理科659分,第二批文科575分理科569分,投档分数线排名均列省属高校第一。东方学院生源也十分充足,最低录取分文科509分,理科471分,分别高出省控线41分、33分。

1.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按规定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学校制订的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均按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编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计划书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也向学生提供查询;此外,学校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等渠道,及时公布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监督。

2.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为了方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学校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招生期间,学校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浙江在线等10余家媒体上主动公开我校招生信息;通过分批次召开校内招生咨询会和分赴各地重点中学及驻点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耐心解答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共计接待考生咨询20000余人次,发放招生简章40000余册;学校开通了10余门招生热线,志愿填报期间,热线电话从早上8:00到晚上8:00全面开通,认真解答招生的各类问题,累计接听热线10000余人次;学校开通了招生网“留言咨询”、浙江省阳光高考“院校答疑”等多个网络咨询平台,并参加了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多个媒体组织的网络咨询答疑活动,及时回答网络平台上考生的提问,累计回答各类问题7600余条。

3.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必要信息。在“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中,学校制定了各环节的详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综合测试命题严格按照高考规范实行封闭入闱命题,考官由纪委在综合测试前一天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综合测试每天分上、下午,随机抽签产生各考场专家组成员和各考生的考场号、顺序号,整个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综合测试结果和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此外,学校对专家库成员和所有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综合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测试结束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在招生网站提供成绩查询并公示入围考生必要信息。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由校纪委同志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招生录取期间,分管校领导和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同吃同住亲临现场指挥,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把好入口关,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透明。

(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学生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在财务报销大厅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服务性收费公示栏”标牌;在财务部门主页开设“收费公示”专栏,对各专业、各类型收费情况予以公示;设立价格咨询室,受理学生收费有关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2.财务管理制度。在学校内网“学校发文”专栏、财务部门主页“规章制度”专栏以及通过召开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联络员会议及编印服务手册等方式公开。

3.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双代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及学校年鉴中公开。

4.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在学校主页开设“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面向全社会公开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2013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如在公开工作程序建设方面,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在公开工作载体建设方面,合理设计、充分利用仍需加强。

今后我校将进一步健全公开程序和公开载体的建设,加大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畅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渠道,同时合理设计、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开载体,如在信息门户中增加“每周信息”专栏,实现有效的信息资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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