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特编制并公开我校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数据统计时间范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浙江财经大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纪监审、工会等部门协调和监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组织机构;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丰富信息公开方式方法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网为主要平台,以学校主页、信息门户、校报校刊等载体为补充,不断充实内容、优化功能,为学校信息的日常发布和重大信息的及时公开构筑了坚实的基础。2014年4月完成学校主页改版,改版后的主页扩大了公开的信息范围,信息更新更及时迅速。除了传统公开渠道以外,学校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加强渠道建设,通过微博、微信、公共短信平台等网络载体优势,扩大了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师生通过电脑、手机、掌中电脑等客户终端,利用学校的泛在网络,可随时随地查询相关信息。
(三)推进重大决策信息公开,促进民主办学氛围提升
学校注重发挥教代会、党代会等会议的民主决策作用,坚持校情通报制度,每年两次定期向学校老领导、离退休教职工通报学校重大事项,充分调动发挥广大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校各项决策更科学、民主。2013年11月、2014年6月分别举行了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教职工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一次和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2012年财务收支决算及2013年财务预算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浙江财经大学班车运行管理办法》、浙江财经大学一届一次“双代会”提案办理和一届二次“双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等。进一步强调坚持完善教代会制度,拓宽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的渠道,支持教代会依法履行职责,涉及民生方面的各项改革举措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等各项要求。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3-2014学年,学校利用学校新闻网站发布了浙财要闻383条,校园动态96 条,学术动态58 条;校园信息门户发布校内重要活动安排、重大决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类事项通知等近千条;信息门户学校发文栏目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等重要文档280份;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公示84条、招标公告17条、招聘公告18条;腾讯微博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19条、新浪微博发布转载各类信息208条;出版校报16 期 ;积极对接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3-2014学年校外媒体聚焦报道我校700余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均建有自己的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二)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学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实现了“零投诉”的工作目标,生源质量不断提升。
(1)公开一切应该公开的信息。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按规定公开所有应该公开的信息。学校制订的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均按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编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计划书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也向学生提供查询。此外,学校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等渠道,及时公布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监督。
(2)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为了方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学校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招生期间,学校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浙江在线等10余家媒体上主动公开我校招生信息。通过分批次召开校内招生咨询会和分赴各地重点中学及驻点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耐心解答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共计接待考生咨询20000余人次,发放招生简章40000余册。学校开通了10余门招生热线,志愿填报期间,热线电话从早上8:00到晚上8:00全面开通,认真解答招生的各类问题,累计接听热线10000余人次。学校开通了招生网“留言咨询”、浙江省阳光高考“院校答疑”等多个网络咨询平台,并参加了浙江日报、杭州日报等多个媒体组织的网络咨询答疑活动,及时回答网络平台上考生的提问,累计回答各类问题7600余条。
(3)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必要信息。学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由校纪委同志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1)公示学生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在财务报销大厅醒目位置制作悬挂“服务性收费公示栏”标牌;在财务部门主页开设“收费公示”专栏,对各专业、各类型收费情况予以公示;设立价格咨询室,受理学生收费有关的咨询、投诉等事项。
(2)公布财务管理制度。在学校内网“学校发文”专栏、财务部门主页“规章制度”专栏以及通过召开财务管理委员会、财务联络员会议及编印服务手册等方式公开。
(3)公开学校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在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双代会、财务管理委员会等各类会议及学校年鉴中公开。
(4)公开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在学校主页开设“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专栏,面向全社会公开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设立公开指南专栏,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递交相关部门。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意见箱(由书记信箱与校长信箱兼设)接受各类邮件涉及的相关事项10余件,内容涉及招生咨询、考研、进修、人才引进、校园管理等各个方面,均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专人及时办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上级或其他单位涉密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学校自身产生的涉密信息,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2013-2014学年度,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内设的信息公开监督协调小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2013-2014学年,我校及上级部门均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举报。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3-2014学年,在稳步深入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统一和提高,学校各部门、各单位重视程度各不相同,实施情况不够均衡;信息公开的校院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评还不够到位等。下一阶段拟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认识。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摆到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一线工作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公开事项办理效率和公开质量。
(二)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透明度。
(三)加强校院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协助各二级单位建立各自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加大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力度。
(四)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渠道,推进智慧门户系统建设,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
七、其它
本报告电子版可以通过http://open.zufe.edu.cn/下载。
浙江财经大学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