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中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4 年9 月1 日至2015 年8月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open.zufe.edu.cn/)下载。
一、概述
2014-2015学年,浙江财经大学严格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坚持依法、分类、有序地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与社会进行良性互动、推进学校民主治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注重将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国际化战略相结合,以信息公开工作来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二、将信息公开工作与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等工作有机衔接,在推进校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基础上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三、明确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完善党委领导,行政主抓,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突出重点,深化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加强对师生普遍关注或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的公开。一、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系统、各相关职能部门网站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实现了对学校职称评审、人员招聘、外派挂职等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开;除涉密项目外,所有项目的采购信息均通过信息公开网公开。二、通过各级各类座谈会、讨论会、通报会、沟通会,主动及时向师生介绍学校的发展思路、任务目标、工作要点和重要工作情况并听取广大师生意见;三、充分发挥校院两级教代会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主渠道作用,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均听取校院两级教代会意见、经过教代会讨论的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程序。2015年 6月学校举行浙江财经大学第一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浙江财经大学章程(草案)》、浙江财经大学一届二次“双代会”提案办理和一届三次“双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报告、2014年财务收支决算及2015年财务预算报告、2014年人事工作情况通报等 。切实保障了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4-2015学年,学校利用学校新闻网站发布了浙财要闻565条,校园动态382 条,学术动态106 条;校园信息门户发布校内重要活动安排、重大决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类事项通知等近千条;信息门户学校发文栏目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等重要文档183份;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公示近百条、招标公告17条、招聘公告18条;新浪微博发布转载各类信息140条;学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101条;出版校报13期 ;积极对接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4-2015学年校外媒体聚焦报道我校300余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均建有自己的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二)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说明
1.学生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六公开”和“六不准”。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生源质量不断提升。
学校今年在全国1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开展本科招生,全校招收本科生共计6112人,其中,校本部3547人,东方学院2565人。
(1)按规定公开一切该公开的信息。以招生信息“六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按规定公开所有该公开的信息。学校制订的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均按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编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计划书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也向学生提供查询;此外,学校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等渠道,及时提供录取结果查询、录取通知书邮寄进程、公布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监督。
(2)认真做好咨询接待工作。为了方便考生及时准确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信息,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学校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做好咨询接待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招生期间,学校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浙江日报、杭州日报、浙江在线等10余家媒体上主动公开我校招生信息;通过分批次召开校内招生咨询会和分赴各地重点中学及驻点开展宣传咨询服务,热情接待考生及家长,耐心解答考生在志愿填报时遇到的各类问题,共计接待考生咨询20000余人次,发放招生简章40000余册;学校开通了10余门招生热线,志愿填报期间,热线电话从早上8:00到晚上8:00全面开通,认真解答招生的各类问题,累计接听热线10000余人次;学校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学校及时更新招生网、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等多个网站的内容,启用了新的招生网咨询系统、招生微网,开通了阳光高考“院校答疑”等多个网络咨询平台,在学校官方微信中及时推送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进程,及时回答微信、网络平台上考生的提问,累计回答各类问题8000余条,回复率达100%。
(3)严格招生过程管理。学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必要信息。在“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中,学校制定了各环节的详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综合测试命题严格按照高考规范实行封闭入闱命题,考官由纪委在综合测试前一天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综合测试运用“双随机”的制度确定考官及考生,按照每半天为一个单位,随机抽签产生各考场专家组成员和考场的考生及顺序号,整个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以确保综合测试结果和过程的公平和公正。此外,学校对专家库成员和所有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确保综合测试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测试结束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在招生网站提供成绩、排名查询并公示入围考生必要信息。
学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由校纪检监察办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把好入口关,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透明。
2.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计财处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严格按照学校工作安排制订全年工作计划,制订全校预算工作,有计划、有步骤的执行各项工作。在工作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和管理,提高财务信息的透明度和财务信息全面性。
(1)按规定进行财务信息公开。校内教职工可根据自己个人财务账号对所有负责的财务项目进行经费使用情况实时查询,及时了解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及经费执行率。同时,部门领导及校领导可以查询分管部门的部门经费收入、支出、结余情况,及时了解分管部门财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二级学院各项经费由二级学校向各自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公布公开。学校预决算由学校教师代表大会公布公开。同时,及时完成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查询工作,为教育厅对各项科研课题经费查询及时提供数据支持
(2)认真做好学生收费工作。各项学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物价局文件执行,部门网站进行收费项目公示。学生可以对缴费金额网上查询、核实、确认,真正做到收费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我校信息公开网设立公开指南专栏,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递交相关部门。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2014-2015学年,信息公开意见箱(由书记信箱与校长信箱兼设)接受各类邮件涉及的相关事项20余件,内容涉及招生咨询、考研、评奖评优、人才引进、校园管理等各个方面,均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专人及时办理。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上级或其他单位涉密信息,不予公开;涉及学校自身产生的涉密信息,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2014-2015学年,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4-2015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高校的信息公开是民主治校的必然趋势,也是一个渐进有序、逐步完善的过程。当前学校在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网站建设还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督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校院联动机制还需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监督考评工作做得还不够到位等。针对上述问题,我校拟在将来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加强以下几点:
(一)逐步构建起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阵地,各类年报、校报校刊、年鉴、会议纪要、文件、简报等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打造互动式、全媒体信息服务窗口。使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途径更便捷,了解学校信息的内容更全面。
(二)加大信息公开监督落实的力度,逐步理顺各级各部门在信息公开中的职责,加速推进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进程,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充分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完善基层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加强对学院和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业务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知度。
浙江财经大学
201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