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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年11月15日 13:05  点击:[]

浙江财经大学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由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办公室编制。报告中数据统计的时间为20179 1 日至2018 831 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从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网站(http://open.zufe.edu.cn)下载。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浙江财经大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高教强省”发展战略,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的总体要求,着力建立常态化的信息公开机制,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所列每项信息,坚持依法、分类、有序地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发展,以发展促和谐,不断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

(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事项清单

2017-2018学年,学校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的原则,对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逐项检查、逐项分解,力求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每项信息,确保广大师生校友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学校情况。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与社会进行良性互动、推进学校民主治校进程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坚持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学校自身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来抓,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抓,业务部门各负其责,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充分发挥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按照公正、公平、便利的原则,保证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和招生、就业、学籍管理、收费、基建等情况。同时认真贯彻《浙江财经大学保密管理暂行办法》相关精神,严格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和所辖范围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责任,做到工作责任明确,领导责任明确,管理人员明确,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的审批程序,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总体公开情况

2017-2018学年,学校利用新闻网站发布各类新闻849条,其中,浙财新闻版块461条,教学园地版块49条,科研动态版块73条,文化校园版块208条,浙财之星版块58;校园信息门户发布校内重要活动安排、重大决策意见征求意见稿、各类事项通知等一千一百余条;信息门户学校发文栏目公布学校各类规章制度、人事任免等重要文档130余份;信息公开网发布公告公示近百条、招标公告47条、招聘公告22条;在新浪微博发布各类信息2400余条;学校官方微信发布各类信息各403条;出版校报18期 ;积极对接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据不完全统计,2017-2018学年校外媒体聚焦报道我校600余次;学校各部门、各单位均建有自己的网站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各类信息。

(二)招生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把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和执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确保信息公开合法、完整、规范、及时,通过加强信息公开、不断优化服务、严格监督管理,切实维护了学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生源质量不断提升。学校所有招生录取工作均由纪委办公室、监察处全程监督,实行“全程参与、重点监督”,全体招生工作人员在录取工作中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切实把好入口关,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透明。

1.本科生招生。

12018年本科生招生基本情况。

学校2018年在全国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港澳台地区开展本科招生工作。全校招收本科生共计3667人,分类别录取人数如下:

1 浙江财经大学2018年各类别招生人数一览表

招生类别

录取数

浙江省普通类

1838

浙江省“三位一体”

388

浙江省艺术类

170

浙江省专升本

52

浙江省地方专项

28

外省普通高考第一批(含综合改革)

1012

外省普通高考第二批

87

内地西藏班

16

内地新疆班

16

预科转入

22

高水平运动员招生

14

华侨港澳台地区

23

国家民委贫困专项

1

合计

3667

 

浙江省普通类招生所有计划(包括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全部一次性录取完成,是一段完成所有招生计划的5所省属高校之一,计划完成率100%。超过一段线37分(625分)以上的考生,占25.02%,超一段线32分(620分)以上的考生占36.23%,超一段线27分(615分)以上的考生占55.6%

在浙江省普通类录取中,学校最高分646分(录取金融学专业),列浙江省排名7951-8376名之内,平均分最高的前6个专业分别为财务会计类、金融学类、财政学类、法学类、数据科学与统计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平均分最低的6个专业分别为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类、外国语言文学类、城乡规划与建设类、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具体各专业投档人数,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详见下表。

2 浙江省普通类第一段录取情况一览表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最低分位次

平均分排序

财务会计类

327

644

626

630.6

18899

1

金融学类

222

646

621

625.2

22370

2

财政学类

182

638

617

619.6

25521

3

法学类

45

620

614

616.6

27713

4

数据科学与统计学类

108

625

614

616.3

28148

5

经济与贸易类

207

630

611

614

30718

6

人文传播类

10

620

610

613.6

31563

7

工商管理类

127

630

610

613.5

31075

8

审计评估类

150

626

608

612.2

33363

9

公共管理类

15

617

608

611.7

33254

10

信息技术与电子商务类

125

620

605

607.1

35532

11

外国语言文学类

85

616

604

606

37094

12

城乡规划与建设类

35

618

602

605.5

38336

13

金融学(中外合作办学)

80

624

598

604.4

42153

14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

80

624

600

603.7

40864

15

市场营销(中外合作办学)

40

604

595

598

45578

16

 

2)本科生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学校以招生信息“十公开”为基础,在确保信息安全和考生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前提下,按规定公开所有该公开的信息。学校制订的普通高考、高水平运动员、“三位一体”招生章程均按规定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及时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招生微网、“浙财大微学工”微信公众号向广大考生公布;招生计划通过教育部计划系统编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通过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编印计划书籍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也向学生提供查询。此外,学校通过教育部、浙江省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学校招生网等渠道,及时提供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邮寄进程查询,公布历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和录取最低分、招生咨询、监督投诉渠道等信息,方便考生及家长咨询监督。

学校严格招生过程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在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过程中,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以及学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身份等重要特征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必要信息。在“三位一体”招生考试中,学校制定了各环节的详细工作流程和操作细则,综合测试命题严格按照高考规范实行封闭入闱命题,对专家库成员和所有参加考务工作的人员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三位一体”综合测试考官由校纪委在综合测试前一天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并以半天为单位,运用“双随机”制度随机抽签产生各考场专家组成员和考场考生及顺序号。首次设立考场画面直播厅,全面开放考场画面实况,主动接受广大考生家长的监督, 整个综合测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测试结束后,学校按有关规定在招生网站提供成绩、排名查询并公示入围考生必要信息。

学校推行招生宣传“五个一”工程,广泛发动学科带头人、系主任、专业老师,组织近百支咨询小分队分赴各地中学及大型咨询会开展宣传咨询服务。通过连媒体、搭平台、架热线等途径,为广大考生家长提供解答、咨询服务。在浙江电视台、杭州电视台等20余家省内外媒体上解答广大考生的共性、个性问题。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招生咨询工作,开通阳光高考“院校答疑”、招生网咨询系统等多个网络咨询平台,在学校官微和“浙财大微学工”等微信公众平台及时推送学校的招生政策和招生进程,回答网络平台上考生的提问。开通10余门招生热线,认真解答招生的各类问题。

2.研究生招生。

12018年研究生招生基本情况。

学校2018年共录取博士研究生12人,较上年增长4人,增幅达50%;录取硕士研究生665人,较上年增长64人,增幅为11%,研究生招生人数创历年新高。硕士研究生中,学术型研究生281人,专业学位研究生384人;全日制研究生455人,非全日制研究生210人。

根据录取数据分析,2018年学校接收推免研究生8人,较上年增加2人,增幅为3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录取人数9人,较上年增加5人,增幅为125%;一志愿录取人数487人,录取率为73%,较上年增长3%

3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生源分析

学位类别统计

学位类型

人数

比例

学术型

281

42.26%

专业型

384

57.74%

培养方式统计

培养方式

人数

比例

全日制

455

68.42%

非全日制

210

31.58%

考生性质统计

类别

人数

比例

应届生

353

53.08%

往届生

312

46.92%

性别统计

性别

人数

比例

252

37.90%

413

62.10%

来源省份统计

省份

人数

比例%

浙江

493

74.14%

安徽

37

5.56%

江苏

25

3.76%

河南

21

3.16%

山东

15

2.26%

其他

74

11.13%

总数

665

100%

一志愿录取率统计

2018

2017

增长比例

73.23%

70.55%

2.68%

 

 2)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主要做法。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学校的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学院实施细则、各学院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学校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确定复试成绩排名,按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学校结合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加强招生宣传队伍建设,组织各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组成宣传队伍分赴南京、西安、安徽、河南、山东等地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现场咨询活动,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咨询服务,积极吸引省外优秀生源报考,营造了全员参与招生宣传的良好氛围。举行校内硕士研究生招生宣传咨询会,为考生提供了“一对一”、“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全面解读招生政策,认真解答考生报考疑问,力求吸引更多本校优质生源。

(三)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学校积极推进财务信息公开。紧紧抓住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财务制度信息公开、二级单位财务信息公开和科研经费信息公开四条主线,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切实提高财务透明度。

1.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向社会和全体教职工公开学校预决算信息,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将年度收支预决算总表、收入预决算表、支出预决算表、财政拨款支出预决算表通过网站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充分发挥教代会、职代会的财务监督职能,每年向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交财务报告,通报上一年度收支情况和下一年度预算情况以及重大财务开支,并将预算以学校发文的形式向全校师生公开,接受广大师生员工的监督。

2.财务制度信息公开方面。通过网络及时发布与财务有关的政策法规、办事流程和规章制度,定期印发《财务服务指南》、《报销手册》、《新进人员财务须知》等材料。

3二级单位财务信息公开方面。要求各学院通过一定形式将年度经费收支情况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学校进一步优化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和教学科研人员可以随时通过校园网查询本单位的财务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科研经费收入、支出、结余情况。

4.科研经费信息公开方面。努力做到“四公开”:即公开科研项目名称、项目来源、项目组成员、起讫时间、项目经费等科研项目信息;公开科研管理政策,包括各级政府部门的管理规定和高校自定的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报销明细账从以往只对财务部门公开,扩大到向项目主要承担人所在学院负责人和学校科研、审计和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公开;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在校内公开。同时,学校还建立了财务信息定期通报制度和财务报告月分析制度。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学校信息公开网设立公开指南专栏,申请人填写《浙江财经大学信息公开申请表》后递交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开;难以确定是否公开的,由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进行审查,并及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定。2017-2018学年,信息公开意见箱(由书记信箱与校长信箱兼设)接受各类邮件10余件,内容涉及政策咨询、评奖评优、校园管理、意见建议等各个方面,均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专人及时办理。同时,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公开信息,规定了不予公开信息的范围,涉及上级或其他单位涉密信息的不予公开;涉及学校自身产生的涉密信息,由学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满意,2017-2018学年,没有收到不良反映。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17-2018学年,没有因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校内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和推进力度不平衡,一些部门、院系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还存在一定的偏差,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和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三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结合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学校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领导、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运行,不断提升学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加强对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加强校院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建设,建立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推动落实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协助各二级单位建立各自的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加大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健全学校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机制;不断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回应师生关注关切的事项。

2.进一步规范运行、突出重点。根据学校发展变化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不断规范和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做好动态更新,继续梳理信息公开目录,切实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和透明度。充分利用学校信息公开网、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新媒体等平台,在全面公开的基础上,着力突出重点领域,以涉及学校师生切身利益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为突破口,推进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3.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宽渠道。不断创新信息公开的形式和渠道,搭建信息公开的互动交流平台。构建起以信息公开网站为主阵地,各类年报、校报校刊、年鉴、会议纪要、文件、简报等全方位、立体式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打造互动式、全媒体信息服务窗口。使公众获取学校信息的途径更便捷,了解学校信息的内容更全面。

 

 

浙江财经大学  

201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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