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8名。具体招考程序和办法依据《浙江财经学院人员招聘录用暂行办法》(浙财院[2007]3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招考条件 |
用人模式待遇 |
政治辅导员(1) |
3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男性;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
人事代理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
政治辅导员(2) |
3 |
年龄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女性;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
会计 |
1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30周岁以下;会计或财务专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财务分析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男女不限。 |
人事派遣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
图书馆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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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计算机专业工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也是工科计算机专业)。
2、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开发能力。熟悉oracle和sql server数据库。
3、具有服务器管理和网络维护经验。
4、年龄35岁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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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派遣制,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同类人员 |
注:
1.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岗位。
2.以上岗位应聘者需在2011年6月3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 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1年5月11日9: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个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 资格初审。
时间:2011年5月12日-5月19日。
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1天内上网完成资格初审工作,对未通过初审的,应告知理由。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 缴费确认。
时间:2011年5月13日9:00-5月2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放弃应聘资格。
凡持有加入银联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的银行卡均可通过网银支付。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浙江财经学院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不符合其他岗位需求的应聘者退还报名费。
4.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3日16:00。
已缴费确认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两门。《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满分均为100分。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初定为2011年6月4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再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www.zufe.edu.cn)上另行通知。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承担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1:1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候选名单,考察候选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考察候选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四)拟录用、体检与实习考察
根据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不足招考人数,则按实际符合人数录取,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招考人数,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填报志愿确定实习考察对象,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工作分别由浙江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报到时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7557035 13867486929 蒋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