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政治辅导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条件
岗位 |
人数 |
学历/学位 |
招考条件 |
用人
模式 |
政治辅导员(1) |
2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年龄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男性;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
人事
代理
制,
待遇
参照
事业
单位
同类
人员 |
政治辅导员(2) |
1 |
年龄28周岁以下;未婚;中共党员;女性;专业不限;本科阶段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水平;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能按要求入住学生公寓。具有与辅导员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背景和心理咨询、就业指导等专业资格证书者录用时予以优先考虑。 |
注:主要学生干部指班长、班级党团支部书记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岗位。
二、招考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20 日9:00—7月27日16:00。应聘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11年7月21日—7月2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复审。
3、网上缴费及确认。时间:2011年7月21日9:00—7月29日24:00,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及报名确认。逾期不办理缴费和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5倍的岗位,由招聘单位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浙江财经学院将在浙江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系统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缴费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不符合其他岗位需求的应聘者退还报名费。
4、准考证打印。已确认人员在2011年8月10日-8月12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入围面试。再按照不少于招考岗位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察候选名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与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人才需求网上另行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2.面试时,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均需原件)和承担主要学生干部经历的证明材料,缺少上述证件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
3.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1:1比例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候选名单,考察候选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考察候选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另行通知。
(四)拟录用、体检与实习考察
根据考察成绩确定拟录取人员,录取分数线由浙江财经学院确定。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不足招考人数,则按实际符合人数录取,如高于录取分数线人数超过招考人数,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所填报志愿确定实习考察对象,参加由学校统一安排的健康检查,符合录用条件的,由各部门安排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业务实习,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察,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核工作分别由浙江财经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正式录用
浙江财经学院将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浙江财经学院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正式录用人员必须在2011年10月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报到时不能提供有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7557035 13867486929 蒋老师
浙江财经学院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