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免听课的管理,确保良好的的教学秩序,经研究,对学生办理部分听课、免听课作如下规定:
一、申请免听的条件
凡学生学业优良、自学能力强,对所选的课程已有一定基础,通过自学能达到该课程教学要求的,可以申请免听整门课程或课程的一部分(以下简称免听)。
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申请免听。
1.重修课程与必修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重修课程。
2.双专业(辅修)的课程与主修专业课程冲突,可申请免听双专业(辅修)的课程。
3.转专业学生在原专业已学习过的课程,因转入专业课程要求较高需补修的课程,可申请免听。
4.已修必修课程(不含体育)的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者,可申请免听选修课程。
5.一学期免听课程门数不得超过三门(含三门)。
6.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免听。
(1)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实验课、军事训练、各类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必修的实践环节。
(2)经免听考试不及格的课程。
(3)第二次重修的课程。
(4)因缺课或旷课、不交或缺交平时作业等原因导致不及格的课程。
(5)一学期中有二门(含)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二、申办免听程序
1.学生应在学期开学四周内办理免听手续。首先填写《浙江财经大学课程免听申请表》(附相关证明材料:①学业优良学生需附该生必修课成绩及平均学分绩点;②课程冲突学生需附上相应课表),经任课教师签字同意后,交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最后报学生所在学院领导审批。
2.申请表一式两份,完成审批后由任课教师和学生所在学院各留存一份。
三、免听课程的管理
1.免听课程必须在选课系统中选入该课程,才能登录成绩。
2.免听课程必须按规定交纳学分学费。
3.免听课程应该按照课程要求,参加实验、期中、期末考试,递交平时作业。
4.免听课程均已进入成绩管理系统,未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
四、本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