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使各班级、团支部相互学习、相互竞赛,培养学生的集体主义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的普通本科学生班级及班级团支部。
第三条 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评比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先进班级
第四条 先进班级比例为实际参评班级数的20%。
第五条 先进班级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班委,能带领全班同学勤奋学习,积极工作,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助人为乐,文明礼貌,形成健康向上的良好班风。
2、全班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申请年度全班同学无人受警告(含)以上处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学习风气良好,申请年度全班同学必修和限选课程成绩及格率在95%以上。英语、计算机考级成绩优异或荣获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文体竞赛奖的班级优先考虑。
4、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有益活动,申请年度团支部考核成绩优良。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申请年度全班同学体育达标合格率在90%以上。
6、有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寝室卫生良好,申请年度所属寝室中无不文明寝室。
7、较好地完成学校、所在学院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先进团支部
第六条 先进团支部比例为参评团支部总数的15%。
第七条 先进团支部申请者须具备以下具体条件:
1、须有一个坚强有力、团结合作的团支委班子,团干部密切配合,以身作则,起模范作用。
2、有一个好学上进、文明团结的良好班风。
3、民主评议、年度注册、推优入党、组织关系转接、团费收缴、团员统计等团内基础工作扎实。
4、能按照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贯彻服务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为主题,积极开展团的活动,并富有成效。
5、在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和各类校园文化活动中表现突出。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本学年全班同学无人受警告(含)以上处分。
7、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
第四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每学年申请一次,于每年的九、十月份进行。
第九条 在班级、团支部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分别提出先进班级和先进团支部的初评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先进班级初评结果报学生处审核,先进团支部初评结果报校团委审核。
第十条 凡被评为校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由学校发文进行表彰,授予奖状,并赠送全年报纸一份。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校团委负责解释。